河北省体彩举办“我与公益体彩”有奖征文活动

 2013-11-08 12:01  来源:中国体彩网

  为使体彩公益理念更加深入人心,促进彩民与体彩之间的交流,即日起《体育生活报》与河北省体彩中心联合举办的“我与公益体彩”有奖征文活动将拉开序幕。

  在广大彩民的支持下,河北体彩2013年销量在9月份已经突破40亿元,并有望在年底突破50亿大关。河北体彩在销量取得进步的同时也为国家筹集了大量的体育彩票公益金,体育彩票为社会公益事业和我省体育事业的发展作出了突出贡献。本活动将通过有奖征文的形式,为彩民及广大业主、销售员搭建一个互动的平台,同时让他们现身说法,作为见证者为公益体彩鼓与呼。

  本次征文活动从即日起开始到12月20日结束,主题为“我与公益体彩”,征文对象为我省体彩销售网点业主、销售员、彩民、体育彩票从业人员及社会各界人士。征文体裁不限,只要是彩民在购买体育彩票过程中所发生的趣事、乐事、感人事,或者是体彩业主、销售员在工作过程中的心得体会,以及对体育彩票玩法的独特见解等等都可以。如果你热爱写作,请拿起笔,把您的感受写出来,参与我们的活动。本次征文活动设一、二、三等奖,设一等奖一名、二等奖五名、三等奖十名,奖金分别为2000元、1000元、500元,并颁发证书。

  为配合本次活动,我们将选取优秀征文于11月20日至12月20日在《体育生活报》刊发,所有征文也将在河北体彩网等媒体刊发。征文截止后,我们将邀请专家进行评奖,并于12月底进行颁奖。最后的获奖情况,也将通过《体育生活报》、河北体彩网等媒体向社会公布。

  “我与公益体彩”有奖征文活动启事

  一、征文主题:我与公益体彩

  二、征文要求

  1、来稿内容要积极向上,体裁不限,但必须紧扣“我与公益体彩”主题。2、征文必须原创,严禁剽窃抄袭,否则文责自负,并取消参赛资格。3、征文作者要求使用真实姓名,征文概不退回,请自留底稿。不得一稿多投,《体育生活报》对来稿具有处置权。4、字数不少于800字,不多于1200字。5、征文中须注明作者姓名、身份(如彩民、业主、销售员等)、联系电话、详细联系地址及邮编,以便于获奖后接收奖金。

  三、参赛对象及时间

  我省体彩销售网点业主、销售员、彩民、体育彩票从业人员及社会各界人士,均可参加。通过征文方式,讲述公益体彩给你带来的变化、获奖的感受体会或难忘故事等。本次征文活动即日起即可参加,优秀作品将于11月20日至12月20日在《体育生活报》刊登,全部征文将在河北体彩网等媒体刊登。征文截止后,我们将组织专家进行评奖,获奖情况将通过本报、河北体彩网等媒体向社会公布,颁奖暂定在12月底进行。

  四、奖项设置

  本次征文将评出一等奖一名、二等奖五名、三等奖十名,分别颁发证书及奖金。一等奖奖金2000元,二等奖1000元,三等奖500元。

  五、投稿方式

  参与者可通过如下两种方式向《体育生活报》发送征文:1、电子邮件:tyshbs@163.com,邮件标题中注明“我与公益体彩”字样;2、邮寄:请作者将征文邮寄至:石家庄市中山东路372号河北省体育局训服中心综合楼812\817房间体育生活报编辑部收,邮编050011,信封上注明“我与公益体彩”字样,征文截止日期为12月20日,以电子邮件发送日期或当地邮戳为准。